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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乡社互助自治制度2(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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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秦代,这个制度在商君之手,渐渐演化为了其耕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越在石渠阁和兰台,就阅读了无数相关文牍和简牍,甚至还阅读过汉室历代天子对于乡社组织的一些指示和诏命,并知道了很多迄今依然有效的汉律相关条文。

所以,他自是有备而来。

他对刘进详细的介绍起自己的计划。

“臣打算暂时在枌榆社或者新丰乡进行相关尝试……”

“首先,是建立乡社组织的骨架……”

“以亭里为单位,命各亭推举一到六人不等的五十五岁以上长者,为乡正弹……”

“正弹人选,除有年龄限制外,还有责任限制……”

“既独为汉军仕伍,非为责庸者,方有资格为之,或为汉官吏,百石以上致仕者……”

这个限制,既是为了讨好和拉拢地主豪强士大夫阶级,更是一个乡社组织能够长远存在的基础。

事实上,张越很清楚,哪怕是在后世的西方,所谓的民猪制度,也经历过有限限制投票人的时代。

说起来,古典中国,确是一个神奇的时代。

尤其是秦汉两代,不仅仅有着村民有限自治互助的乡社,还有着商贾民猪自治制度——平贾。

百姓,也基本都有着组织和靠山。

特别是在边塞一带,张越从阅读的简牍之中得知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哪怕在如今,汉室边塞的移民,也全部都是带着强烈准军事化组织色彩的。

譬如大司农组织的前后六十万河西地区移民,就全部都是平时为农,战时为兵。

这不仅仅是制度,还有契约约束。

所有移民,都要跟官府先签一个契约,承诺无条件的从事和参与任何的国防工作。

而相对应的,大司农则无偿提供给这些移民屋舍、土地、农具以及种子、口粮。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如今的汉家边塞的郡县,特别是酒泉、张掖、居延以及轮台地区,在事实上就是商君时代的耕战制度下的社会。

所有人民,全部是国家战争机器的一个零件。

也正是如此,汉室才能在河西地区和幕南地区甚至在大漠和西域坚持到现在。

不然,倘若什么都要从内地运过去,大汉帝国早就被拖垮了。

但张越很清楚,边塞的制度,只能适合在边塞推广。

到了关中,甚至关东地区,就不行了。

他也不想只是刷一波声望和经验,拍拍**就走。

他想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可以推广到天下的村民自治和官民互助组织。

这个组织,既要符合目前的实际,同时也要具备互助的能力。

至少要可以将百姓,将人民的力量组织起来。

一人力薄,十人力多,百人可以开山,千人能够凿河,万人则足以移山倒海!

他的小水利计划,也必须要有一个这样的组织来实施和维护。

不然,修了也是白修。

龙首渠凿开二三十年了,但,到了现在,某些地段,已经因为缺乏足够良好的维护,而出现了荒废。

刘进听着,却是精神一振。

张越所说的东西,在他看来,已经具备可以操作的空间。

更符合他心里对先王之制的幻想。

以长者贤良为支柱,组织百姓,劝耕百姓。

只是……

“侍中为何要突出正弹人选必须曾经服役,且非通过责庸逃役者?”刘进有些不太理解,他觉得这样的设置,岂非一定会突出武人的**地位?

而汉室现在的武将集团的力量,不是太弱,而是太强了!

在某种意义上,汉室王朝,就是一个披着国家外衣的军功贵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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