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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部分阅读

    许会心里暗爽着跟人家假客套两句,可是现在他担心老婆的安危,没那个心情,直截了当的问哨子,“我的兄弟想让我问你,昨天夜里吹哨子给我们报警的是不是你?”

    “您可以再听一次。”还没等窦天阻止,哨子把骨哨塞进嘴里就吹了一下,刺耳的哨声再一次响起,大家不约而同的捂住了耳朵。

    哨子把骨哨从嘴里拿了下来,看了看窦天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窦天望着小甜菜问哨子,“这么刺耳的声音,她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那是因为血翼波纹几乎斩断了她身体对外界的一切感知,只有人耳朵听不到的亚音能够穿透血翼波纹的阻隔让她感应到。”哨子好象对小甜菜中的血翼诅咒很了解。

    “你是说你的哨子发出的那种召唤。”窦天努力回忆着哨子刚才吹奏的可以让小甜菜听到的奇怪音节。

    “看来,我没有看错,您的确是一味诗人,只有天赋超群的诗人才能够听到亚音。认识您是我的荣幸,先生。”

    “可是我无法发出你所说的‘亚音’,要不然有你的帮忙,我们两个一起就可能把她唤醒。”窦天有点垂头丧气。

    “哦,请您不要这样,您的心情我非常理解,可这不是您的错。难道您不知道吗?一百万人里才可能出一个真正的诗人,而一万个诗人中也很难出现一个能够靠自身力量发出亚音的天才。”

    窦天心想,“看来只能依靠哨子说的那个仪式了。”

    这时,在旁边观察了半天的政委对窦天说,“窦天,哨子有没有介绍过他的情况?”

    窦天知道一向谨慎的政委对这个突然出现的“雷锋”很不放心,自己又何尝不是呢?于是他想了以下,很策略的提出了问题,“哨子,你为什么一个人来到这里,要是象我们一样遇到这么一大群僵尸怎么办。你就不怕危险吗?”

    “哎”窦天明显的感觉到哨子的心情显得很沮丧也很无奈,“我很早就自己一个在这片荒原流浪,也许是我想做个诗人的理想太不切实际了吧,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在你之前,还没有人一天之内和我说过这么多话。你也看到了,我比这些僵尸跑的快多了,并且象这种有组织的僵尸群以前极少见到。”他犹豫了一下,好象在想要不要把这里的情况跟窦天多透露一点,末了还是决定算了,反正他们知道那么详细也没什么用,就简要的告诉窦天,“荒原深处我是从不去的,传说那里有非常强大的邪恶存在,非常危险。”

    “哦,对了,”哨子看了看天色,“我认为我们应该起程了,在出发之前,我想我应该把英雄冢的方位给你们详细说明一下,万一路上遇到意外,或者我们走散了,每个人至少都有机会找到那里。”说着,哨子拾起一支断箭在地上画了张从这里到英雄冢的路线草图,窦天连忙叫回大萝卜,一边听哨子的讲解一边给大家充当翻译

    通过哨子的讲解,众人终于知道了身处的这个倒霉地方的倒霉名字——诅咒荒原,头上的太阳叫左眼。左眼也象家乡的太阳一样,昼升夜落。政委和窦天按照对地球上的地理方位的理解,生搬硬套地找到了整个世界的东南西北。根据哨子的草图,大家大致看出,从当前的位置向东南方向到与诅咒荒原接壤的欲望戈壁的直线距离大约是两万个步长,差不多是二十公里,而英雄冢这座巨大的圆顶山丘就坐落在这条直线的中间,看起来非常好找,但是沿途必须绕过很多沟壑,如果走错,就要走很长的冤枉路。哨子重点讲解的就是被其中几道沟壑弄的地形复杂的一个区域,天气好时,有他这个向导问题不大,就怕碰到大风沙,在诅咒荒原最可怕的自然灾害剃刀风暴来临之前,大风沙是很容易碰到的,哨子为了预防万一给每个人临时恶补了一下地理课。

    经过休整之后的队伍焦急的起程了。大萝卜和那匹被小油菜叫做咖啡的矮马,被披挂的就象两件托运的大行李,所不同的是大萝卜是意气风发,咖啡是牢骚满腹,因为除了帐篷长矛和水,多米尼克也在它背上凑热闹。其余的男士们除了身背自己的武器之外,轮流负责抬担架。小油菜的主要工作是照料担架上的小甜菜兼给抬担架的人擦擦汗。

    一路上,由窦天做翻译,哨子向大家介绍了一下英雄冢的概况。大家通过换算知道了英雄冢是一个方圆三百多平米高十多米的圆顶山丘,远看有点象一个大馒头,由于山丘是由黑色的坚硬岩石构成,这个馒头还是黑面的。据说,关于英雄冢的由来,还有一个悲壮的传说。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诅咒荒原是一大片美丽的草原,名叫伊萨大草原。英勇无畏的伊斯古尔半人马世代在这里繁衍声息。有一天,伊斯古尔的大族长,草原上威名赫赫的火云铁蹄伊西丁在驱逐夙敌,草原风狼部落的时候,从敌人的帐幕里发现了一个人类的男孩,就把他带回了家,取名脚趾,因为全族只有这个孩子拥有脚趾。当时就有族中的元老反对收养这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可是大族长很喜欢这个有着一双黑宝石一样的眼睛的孩子,他不顾元老的反对留下了脚趾,并把他抚养长大。

    一转眼,脚趾长到了十七岁,在族人们的爱护下,他长成了一个孔武有力的小伙子,他的弓箭和投枪在草原上威名日盛,大家都说无论是谁,只要被他的黑眼睛望上一眼,就决不可能躲过他的羽箭和投枪。神秘的来历,不同的种族,惊人的武艺还有那双可怕的黑眼睛,部落里的成员对脚趾越来越不放心。“脚趾是恶魔埋到草原的祸根”这样的流言不径而走。把他视如己出的伊西丁为了保全他的生命也为了他能磨练成为一只勇敢的雄鹰把他送出了部落,叫他去外面的世界游历。

    有谁能想到,三年以后,当脚趾带着千辛万苦找到的奇珍黑玉灵芝回到伊萨草原的时候,这片曾经生机盎然的原野,已经被凶名远播的荒芜魔主撒哈斯和咆哮的水雾莫西尔托尼亚之间的战争糟蹋的满目创痍。英勇的伊西丁带领部落进行了殊死的抵抗,但这个生存于魔法荒漠的种族的反抗在两个强大的存在面前显得无力而可笑,半人马们死伤惨重,伊西丁被荒芜焚风焚化了身躯,只剩一只碗口大的火色足蹄,连脚趾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悲愤的脚趾发誓要为族长伊西丁和部众们报仇。他先用可以使神祗都能起死回生的至宝黑玉灵芝做诱饵,引的两个觊觎宝物的魔王以命相搏,趁他们两败俱伤的时刻,利用自己天生能够震慑灵魂的双眼和伊斯古尔的祖传神兵震天弓天羽箭射杀了为草原带来巨大灾难的撒哈斯和莫西尔托尼亚。伊斯古尔得救了,伊萨草原得救了,脚趾被当做部族的守护者,他的功绩被编成动听的歌谣在草原上传唱。

    可是,好景不长,本来已经销声匿迹很久的风狼部落趁着伊斯古尔元气大伤的机会,卷土重来了,刚刚恢复了一点生机的草原又一次笼罩在战争的乌云下。

    面对气势汹汹的狼人军队,脚趾聪明的建议继任的族长采取游击的策略,利用大草原的纵深和半人马们的奔跑能力与侵略者周旋,族长欣然采纳了他的建议,在战争初期既保存了宝贵的实力又沉重打击了风狼的嚣张气焰。可是凶残的风狼部族并不甘心失败,他们利用雄厚的兵力对草原进行了野蛮的清洗,直弄得哀鸿遍野,白骨成山。为了使草原早日脱离苦难,为了使部族早日得到和平,脚趾决定兵行险招。他建议族长故意战败,利用风狼部族的狼主对黑玉灵芝的贪婪,把他和他的贴身精锐引入了遍布沟壑的落马川。因为那里沟壑纵横,风狼的大部队行动缓慢,被焦急冒进的狼主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脚趾让族长用毁掉黑玉灵芝相要挟,假意要求狼主接受部族的投降。风狼的狼主放松了警惕,在与伊斯古尔的谈判中露面,被突然现身的脚趾生擒。为了暂时活命,狼主立下毒誓,在他有生之年风狼部族决不进犯伊萨大草原,否则全族将死于瘟疫。

    这本来可以成为故事的完美结局。但是,脚趾意外的发现狼主的亲卫,那些双手沾满伊斯古尔鲜血的六个狼魂战士居然拥有和他一样的体形和一双黑宝石一般的眼睛。狼主的解释是脚趾也是一位狼魂战士,是狼族二十多年前以百位勇士的鲜血向祖先献祭而得到的恩赐,一共只有七位,只不过脚趾在很久以前的战争中走失了。

    这个消息令脚趾如同五雷轰顶,他觉得即无法面对对他有养育之恩伊斯古尔又无法面对真正的母亲风狼。几乎陷入疯狂的脚趾作出了令无数后人扼腕叹息的举动,他强迫狼主把黑玉灵芝吞下了肚,保证他可以再活千年,以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解救水深火热之中的伊斯古尔;然后,他长跪于地,向着风狼部族发祥的方向,亲手挖下了自己的双眼,燃尽了他纯净的狼魂,向风狼只祖献祭。

    “脚趾用他的牺牲换来了两个部族的和平,他的身躯由于狼魂之火的焚烧化成了咱们眼前的这做黑色的小山。”哨子指了指几百米外那座黑色的山丘,“那就是英雄冢。”

    一行人的目光盯住了英雄冢,想从上面找到英雄的脚趾。忽然有冷风呜呜的吹过,仿佛在凭吊那逝去的英灵。冷风吹来的方向,厚重的铅云翻滚而来,那乌云蕴涵着大自然的震怒,气势汹汹的仿佛要吞噬一切生灵,广袤的荒原也忍不住微微的颤抖。只有那浑厚坚实的英雄冢,在夕阳的余辉下,犹如一位铁甲金袍的将军,面对即将来临的风暴气定神闲,岿然不动。

    第十五章五芒星

    作者:燕阳楼“我们应该快一点了,”哨子向窦天示意,“请大家跟我来。”

    哨子领着众人站到了英雄冢跟前,小白狗懒洋洋的从咖啡上下来,跑到了哨子的脚边。哨子琢磨了一会,转到了石丘的正北面,那里的地面是一块与石丘一样材质的黑色岩石,看上去象是石丘向地面的延伸,大概十五六个平方大小的面积。

    窦天他们牵着咖啡跟了过去。哨子嘱咐窦天让大伙都站在黑色的石块上,千万不要把脚站到石块以外,然后,静静的伫立在最靠近山丘石壁的位置,好象在等待什么。“好了,让大家闭上眼睛。”哨子告诉窦天。

    大家刚闭上眼睛,就感觉背后冷风的呼啸呜的变大了,而后身体好象一下子飘在了空中,冰冷刺骨的感觉和风声忽然消失了。等双脚又一次踩在坚实的地面,听到窦天的声音,“哨子说大家可以睁开眼了。”

    睁开双眼的人们立时为眼前的奇景惊呆了。刚才荒凉的古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高高的穹顶闪烁着明亮的星光,粉装玉砌的四壁犹如珊瑚筑成,光可鉴人的地面上绘满了各种繁复的图案。在这方圆二百多平米的大厅中几乎到处都闪着忽明忽暗的光亮,大厅正中是一方双人床大小的水晶簇,晶莹剔透,还散发出淡淡的蓝色雾蔼,弥漫在整座大厅里,使人如临仙境,如坠梦中。

    “我们在哪儿?”窦天向哨子提问。

    “应该是在英雄冢之中。”哨子沉吟了一下回答。他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神气活现的小白狗,轻轻的走到了散发着蓝雾的水晶床前,向窦天介绍,“这就是传说中能散发晶雾的洗魂床,恩……它可以让灵魂类的诅咒晶化,从而脱离对受诅咒灵魂的附着,在生物体表面结成很脆的晶体,到时后我们打碎晶体就可以解除诅咒了。”

    窦天听的云山雾罩,但他毕竟在网上读过几本玄幻小说,(虽说他读的只有一本全本了,其余的可能都太监了,)对这种似是而非的巫术理论还能明白个两三分,把哨子的意思加上自己的理解,给刚从强烈的视觉冲击中缓过神来的兄弟姐妹们翻译了一下。大萝卜一向听窦天的,唯老大之名是从;兽医和小油菜天生疑心重,目光闪烁地东瞧西望,对这个神秘兮兮的地方很不放心,一时难以决定;政委对窦天说,“依我看,我们既然来了,就大胆试一试。不过,还是那句话,万事谋定而动。”“怎么谋啊?”窦天觉得自己现在就是蒙着眼睛过河,死不死九成九得靠老天爷罩着,还谋个屁呀。

    政委的细长眼睛斜了一下正在低头跟小白狗交流感情的哨子,从怀里摸出了珍藏的龟甲。“我来算一卦,卜卜吉凶。”窦天看看无法,只好用这个法子了,准不准全当探探路,点头同意了。

    政委把包龟甲的布包展开,把七块龟甲在地上先摆成一个圆圈,他一边嘴里念念有词的叨咕着,一边用双手先捂眼睛又捂耳朵的好象在收摄心神,虔诚祈祷。这一套窦天他们看政委弄过,他这样做无非是处于对占卜的崇敬,政委认为现代算卦的不灵都是因为人们心存妄念,又恰巧赶上天象大乱的时期,占卜的难度大大增加,人们心态浮躁难以感知天命的微小变动,所以推演起来总是差之毫厘,却使结果谬以千里。这些东西,窦天他们这样的门外汉当然谈不到有多深的认识,但窦天有一个优点,他从小的经历使他拥有了一颗包容的心,认为一切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就拿占卜来说,他就把从事这项工作的古人,在认识上等同于现代的心理健康门诊医生,而宗教嘛,只要不是教人做坏事的,他都把它理解成心理康复中心,对政委的神叨叨的样子也就见怪不怪了。

    也许是政委精诚所至,也许是豆芽与甜菜的爱情感动了上天,占卜史上最不可思议的擦枪走火事件上演了。还没等政委正式开始,摆成一圈的七块龟甲倏的同时亮起了柔和的光辉。政委被眼前的异象弄得目瞪口呆,一向含蓄内敛的细长眼睛恨不得瞪成两颗核桃。死一般的寂静中,七片龟甲毫不在意众人惊恐的目光,继续旁若无人的展现着它们与生俱来的特异功能。只见,柔光笼罩中的龟甲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好象在无声地挣扎,随着这似有似无的挣扎,每块龟甲上方都冉冉升起了一泓温润的毫光,七道毫光里各含一颗青翠欲滴的宝珠。

    这些碧绿的宝珠起在空中,忽明忽暗,就象好奇的眼睛,忽闪着张望这个如琼玉雕成的厅堂和厅堂里瞠目结舌的观众。忽然,珠子们仿佛凌空跳动了一下,然后唰的分开,散射的绿光也越来越亮,把大家映成了一帮七八十年代美国科幻文学里描写的火星生物,还没等人们送出惊呼,六颗淘气的浑圆宝珠就分头飘到了窦天、政委、兽医、大萝卜、小油菜和昏迷中的小甜菜面前,剩下的一颗晃荡着从咖啡和小白狗眼前溜过,又围着窦天转了一圈,好象在思考要不要把占它位置的那个混球踢走,末了它很霸道的从窦天面前的珠子上抽取了一缕淡绿的光带,毫不客气地拉着光带穿过窦天的身体直奔呆若木鸡的哨子,继而嚣张跋扈地在哨子的鼻子尖上来了个立正稍息。

    在令人窒息的三秒钟之后,由绿转黄的龟壳宝珠们好象很满意人们的表现,它们同时离开了自己中意的对象,训练有素的排列起来,用它们射出的或弯或直的光线组成了六芒星的图案(哨子那颗很没品地与窦天那颗挤在了)。可能是这七个家伙的表现过于喧宾夺主了,高高的穹顶上,有七颗星辰的图案同时不忿的亮起耀眼的光芒,把昏暗的大厅照的雪亮。

    “这,这代表什么?”窦天到底见识多一些,在七颗赚足收视率的圆球球回到龟壳之后,边擦嘴角的口水边问同样在擦口水的政委。

    看到政委眉头紧锁,陷入了苦思,大萝卜挠了挠他那颗快想破了的大头煞有介事的献策,“老大,我看是预示着我们大伙会发大财,你看下面是七颗发光的珠子,上面是七颗发光的星星,七加七等于十四,这十四不就是‘要发’吗?”

    兽医急忙拦住了这个崇拜周公又梦不着蝴蝶的烧火棍,心说,“大萝卜你就胡批吧,七加七是得十四,那十四兴许还是要死的意思呢,这不给大伙添堵吗?”

    大萝卜没领会兽医的良苦用心,还想为他来之不易的智力成果争辩一番,政委这个准专业人士及时发言了,他的表情有些迟疑,“古人之所以烧炼龟甲,然后以甲上裂纹的走向结合星象占卜吉凶祸福,传说是因为龟乃四灵之一,有感应天地玄机的能力。刚才,那几块碎裂的龟甲表现出的异象,看来与我们几个关系极大。我大胆的推测一下,七粒龟珠可能对应这里七个人的命格,这倒也不一定是好事,倒霉的我们对应倒霉的龟壳嘛。但是,你们注意没有,七粒龟珠在和咱们发生感应之后,又与穹顶上的七星行成了辉映,这可有点我们应天上星宿的意思了。”说到这里,政委的声音中有一丝难掩的兴奋,“接下来,就是龟珠组成的六芒星了,我如果猜的不错,这六芒星图案应该与我们将要进行的仪式有关,窦老大,你问一下哨子,这个驱除诅咒的仪式如何举行。”

    大萝卜听得频频点头,其实脑子已经成了一锅糨糊;兽医平时爱动脑,又跟政委走的很近,听的似是而非;小油菜张着大眼睛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她在怀疑自己是不是情急之下投靠了一群神经病;此时的窦天眼皮直跳,他听政委讲完,摘下眼镜撩起布甲擦了擦,想消化一下政委的惊人高论,可脑子里却冒出了另一个念头,“打了那么激烈的一仗,我的眼镜片怎么连个裂纹都没有?”不是他心不在焉,而是这么颠覆常识性观念的理论硬塞到谁脑袋里,谁都会出于心底的恐惧本能地选择暂时的回避,其实窦天在心里已经大体接受政委的推论了,只是他的脑袋还一时转不过弯来。

    最后,窦天终于从理智和感觉的争斗中挣扎了出来,他重新带上眼镜,转身向晶床旁等候的哨子走了过去,“能给我讲讲仪式怎么进行吗?”

    “非常愿意,”哨子也好象和窦天一样,有些茫然无措,但还好,他似乎对唤醒小甜菜的仪式很熟悉,“是这样,首先,我们要把您的夫人放置在这张晶床上,然后选出五个人,环绕晶床组成五芒星的排列……”

    刹时间,窦天好象被迎头浇了一瓢冷水,潜意识里忽闪着的那一点侥幸的希望火种一下子没了光亮,哨子后面的表述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第十六章空欢喜

    作者:燕阳楼“他怎么说?”政委站到窦天傍边,小心的问。

    “他告诉我,我们要把小甜菜搁在这张洗魂床上,然后……”窦天踯躅了一下,“然后,我们要有五个人在床周围组成一个五芒星。政委,他说是五芒星,不是六芒星。”窦天求助地望着政委,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担心。

    “这没什么,”政委好象并不太失望,“所谓法无定法,勘演天机最忌牵强,卦象预兆是与所要占卜的事情有密切关系,但是并不一定应在某些具体的事物上。比如现在,从我们在营地遇袭到小甜菜昏倒,再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哨子,光靠我们自己是万万不行的。那七颗星有八成把握是应在咱们七个身上,而六芒星图案也可以理解成是你可能与哨子有着不同于其他人的关系。总之,我认为哨子是我们到这个地方遇到的一个贵人,他一定会给我们帮大忙。”

    窦天微微点了点头,他听政委这么一说,心也不象刚才悬得那么高了,“那我们就按哨子的办法试试?”窦天的手指发出“喀吧、喀吧”的脆响,他要做决定了。

    “我看不妨一试。”政委在这决定命运的历史转折点上帮窦天下定了决心。

    经过一番准备,五个人收拾的紧身利落,咖啡的负重也被撤了下来,大萝卜把它牵到墙边,把在营地打的野草堆在了它跟前,咖啡低头闻了闻,仰起脖子冲大萝卜一呲牙就自顾自地嚼了起来。

    窦天和兽医把小甜菜抬到洗魂晶床上,面朝上躺好,怕小甜菜冻着,在她身下还垫了一块毯子。五个人按哨子的指点,围着小甜菜站好了方位。

    “我们是站着还是坐着?”窦天怕影响效果,特意问了哨子一句。

    “这个,”哨子眨了眨眼,“随便吧,这个没什么特殊要求。”

    窦天想了想,觉得象自己从前练气时采用的盘膝打坐的姿势比较好,就盘腿席地而坐。其他人看他这样,以为哨子是这样要求的,也有样学样的坐了下来。政委和大萝卜都是练家子没什么,小油菜天生的柔韧性好,只有兽医从小生就一副死关节,往那一坐,立马支起了一门迫击炮。

    在哨子的指示下,窦天请大家闭上双眼,并嘱咐没听到指示不要睁开,否则眼睛可能被晶雾伤到。哨子见所有的人都准备好了,站在远离晶床的地方做了个奇怪的手势。大厅中的亮光瞬间暗淡了下来,只有小白狗那双眼睛闪动着金色的光芒,越来越亮。

    哨子觉得自己现在的心情实在是爽呆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和人类走的这么近,以前他可是只敢在几百步外的隐蔽处偷偷地观察他们。他所遇到的人类都是非常危险的,而且都装备着可怕的武器,甚至个别的还拥有希奇古怪的致命魔法。“人类是噬杀的种族,他们喜欢吃死物”这是哨子的族人们对人类比较公允的认知。这也是族人们认为本族比人族高贵的最主要原因,“我们从来不吃死尸,哪怕被从一个单月之日饿到另一个单月之日(两个单月之日相隔为地球上的三十天,等于这个世界的一个月)。”族人们谈到这个话题经常会骄傲地这样说。

    其实哨子对族人们这些通行的看法有点不以为然,他承认他们的论调符合事实,但他更清楚地看到,族人们所标榜的高贵是建立在进食与杀戮同时进行的基础上的,而且他们的一次进食可以使生命维持至少三个月。可是人类不行,很难想象人们一个星期(喜马拉雅星回归周期,七天一轮回,相当于地球的一礼拜)不杀死一头豢养或狩猎得来的动物,然后吃它的肉,当然那些象悲苦行者一样的素食者和赤贫人口除外。另外,他喜欢读书,从一位本族侯爵的藏书中他发现,人类是懂得互相照顾的,他们不仅抚养子女,赡养父母,还愿意去帮助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这一点本族人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你肯定找不着一个碰到弱肉不强食的吸血鬼。之所以他能够以这样公正的眼光看待人类和本族,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是吸血鬼中的异类——一个滴血不沾的素食者。世界是公平的,寡淡的食谱使哨子的体格比其他的吸血鬼羸弱,却给了他比其他吸血鬼聪明的头脑,还有了更多的自由,他可以在左眼的暴晒下行走,这在已知的血族中决没有第二个。

    不能吸食鲜血的体质促使他必须去寻找可吃的食物,而且点燃了他的求知欲,他在广袤的天地中游荡,一有机会就观察来这里探险的人类。他经常暗中帮助他们躲过荒原中的种种危险,好继续研究他们,当然,哨子也很愿意接收人们仓皇逃离是丢下的各种物品,其中即有他钟爱的粮食,还有更令他感兴趣的那些承载着人类文明的工具。哨子的笔记已经记了很厚的一本,但他还从没和任何人面对面的交流过,直到见到窦天这些天外来客。

    哨子有种直觉,他将为人类与吸血鬼族的文化交流历史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不仅与几个勇敢的冒险者成功的进行了交流,还很有可能融入他们当中,成为这个冒险小队的一员,这将为将来的研究带来多么便利的条件,看来冒险救下瘦子诗人是太值得了。一想到这些,哨子就高兴的想吹哨子。他抚摩着颈间的骨哨,望着正在摇头晃脑的小白狗,对了,还要感谢他,要不是这个可爱的小东西用精神力和我对话,我还真不知道怎样才能解救那位可敬的女士,她可是对人类存在自我牺牲精神的论述的最好证明,“喂,小毛球,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是他们中哪一个人的宠物呢?”

    “小毛球?”多米尼克甩了甩尾巴,“现在没空理你,丧丧。”

    忠诚智慧的多米尼克的心都快乐开花了,事情进展的出乎预料的顺利,没有比让祭品自己心甘情愿的走上祭台更有成就感的事情了。其实,原来多米尼克只想对窦天、小甜菜他们五个倒霉蛋下手的,连他自己也没弄明白,怎么半路上又检到了一个倒霉蛋尤萌萌,当时的想法是当个备用品预备着。谁知,错有错着,小甜菜意外受伤,还来了个吸血鬼见义勇为,五个祭品乖乖的等待灵魂的洗礼,尤其是那个天纵唱诗者豆芽菜,在这种状态下献祭的效果简直太理想了。

    蓝色的晶雾从洗魂床中款款而出,在多米尼克的注视下愈来愈浓,渐渐的把窦天几个人组成的五芒星包裹了起来,只能看到雾中人影绰绰。多米你棵的眼睛由金色逐渐转为绿色,尾巴也开始了特殊的左右摆动,随着这时缓时疾的摆动,正在打坐的五个人身后各飘起了一团黑影,在有如实质的雾蔼中摇曳。

    一股寒意使正在畅想未来的哨子打了个寒战,他虽然是吃素,但他还是个血统纯正的吸血鬼,他明明感到模糊的蓝雾中隐藏着强烈的死亡气息,而且是强大的异乎寻常的亡灵发出的。他狐疑的看着小白狗,它不是要为主人解除血翼诅咒吗,召唤这么强大的亡灵出来干什么?

    “桑普多里亚”多米尼克的双眼眨动了一下,“苏醒吧,潘帕斯的代言人,你的高贵将被牢记。”

    一团黑影中亮起了两只闪着冷光的眼睛,这是被多米尼克私下称作花鹦鹉的番帕斯神坛祭祀桑普多里亚,因为他有一条极善学话的舌头和总是花花绿绿的装束,多米尼克顶不喜欢这个走路都鼻孔朝天的傲慢家伙。

    “热那亚”多米尼地的双眼又眨动了一下,“苏醒吧,潘帕斯的罗盘针,你的智慧将被牢记。”

    第二双眼睛亮了起来,这是潘帕斯神坛的主要设计和建造者,他早年曾参加拜亚圣庭的十二圣骑士的角逐,位列倒霉的第十三。落选后有感于命运多遄,弃武习文,加入了占星术士的行列,颇有成就,后拜入潘帕斯座下,被大神当作首席谋士,十分倚重。多米尼克也不喜欢他,因为有他在,就没法偷吃教众们进献的供果。

    “卡利亚里”多模尼克的双眼再次眨动,“苏醒吧,潘帕斯的驱兽鞭,你的真诚将被牢记。”

    一只独眼忽明忽暗,它属于一位召唤师,这位召唤师的水平在同行中只能算中等偏上,最多能驱策高阶魔兽,但他的独眼拥有超强的读心能力,所以战斗经验丰富的他知道大陆上已知的几乎所有召唤法门,而且还身怀一手精准的射术,综合战力不容小觑。不用说,对于这样的角色,多米尼克是又恨又怕的了。

    “佛罗伦萨”多米你棵第四次眨眼,“苏醒吧,潘帕斯的双刃剑,你的英勇将被牢记。”

    这次亮起的眼睛饱含着愤怒,这是潘帕斯最早的追随者之一,令人惊讶的是作为一位被战火洗礼的全身伤疤的铁血狂战士,他的寿命远远超过了那些精擅修身养性的法师,因为很少见面,多米尼克对他的印象不好不坏。

    “米兰”多米尼克最后一次眨眼,“苏醒吧,潘帕斯的门钥匙,你的灵巧将被牢记。”

    望着这双最后亮起来的眼睛多米尼克的心情还是不错的,虽然她是一个名镇黑暗世界的女盗贼,但她对小动物们真的很好。

    五个幽灵在五个浑然不知的活人背后等待着,他们在等待一副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的身体,穹顶有一只金光闪闪的雄鹰在无声盘旋,这是大神潘帕斯的图腾,金色的羽毛簌簌飘落,笼罩着洗魂床周围的五芒星,那是潘帕斯即将被赋予神格的巨大力量,蕴涵着足以枯海拔山的威能。幽灵们知道,他们不需要等太久。

    多米尼克如同卸下了千钧重担,他把两只前爪前伸,惬意的抻了个懒腰,“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下面的事情就有大神的分身解决了,这阵子连用了三个储藏魔法,可把本大人累死了,丧丧。”多米尼克本来以为自己完成了这么艰巨的任务应该非常高兴,可他望着晶雾中的五个人居然突然间觉得有些不忍,有些怅然若失。

    “你到底要把他们怎么样?”多米尼克听到那个求知欲强烈的小角色愤怒的质问自己。

    “你不是已经看到了吗?”多米尼克面对哨子的质问忽然没来由的感觉自己也很恼怒,“我老人家心情不好,你最好给我滚远点!”

    “我要是不呢?”哨子知道自己被这个四腿着地的家伙给骗了,他根本不是诗人他们的宠物,而是一个比肮脏的僵尸还下贱的杂毛,他要给因他而身陷绝境的人们报仇,这是他对待杀戮第一次感到不可遏制的愤怒。

    多米尼克轻蔑的瞟了一眼哨子,只一眼,恐惧就爬满了他毛茸茸的小脸,他的瞳孔中晃动着哨子手提战锤的紫色身影。多米尼克本能地想站起身躲避,却惊恐地发现自己竟然爬不起来,他急忙转过头向身后一看,顿时吓的魂不附体,只见那匹叫咖啡的矮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来在了他的身后,用一只蹄子踩住了他的尾巴,还冲他一呲牙,长长的马脸上堆满了得意的坏笑。

    第十七章大神的后路

    作者:燕阳楼紧闭双眼的窦天,一再告诫自己要凝神定气,心无杂念,可怎么也定不下来。以前与小甜菜的过往种种,过电影一样在脑海中闪过,看来病人上手术台时,医生护士把病人家属死死堵在手术室门外是有道理的,他们根本帮不上忙,只会添乱。

    忽然,窦天感到背后一阵恶寒,他想回头,但为了仪式的成功还是忍住了。好在寒意持续没多久,他就又感到了丝丝暖意,这暖暖的感觉就象妻子温柔的手,驱散了透骨的寒气,使他觉得如沐春风,从心里往外那么舒服。更令窦天惊奇的还在后头,随着身体越来越暖和,他那沉寂了十年之久的丹田居然有了异样的感觉,浑身百脉仿佛有条条溪流在重新疏通。窦天虽说功力全失已有十年之久,但当年为了治病所下的苦功却是半点含糊都没有的,他对经脉的走向,||穴位的位置,气息的引导是熟的不能再熟了,暗暗感受身体的反应,他清楚这是有股力量在帮他疏通淤塞已久的经脉,跟当年老中医爷爷给他气功推拿的感觉极其相似。想到这,心里不禁一喜,难道今天这个仪式可以帮我重新打通任督二脉。窦天对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不会放弃,他收摄神光,意守丹田,在浩瀚无边的神力助佑下,丹田之气迅速充盈,窦天试着将丹田之气移向会阴,再转向尾椎,向上提至命门……

    冥冥中似乎有一位伟大的存在在狂喜的大笑,那是准神祗潘帕斯残存的意识,如果那个金色的图腾之鹰不是没有实质的灵体,恐怕悠长的鸣叫早已充斥了整座大厅。潘帕斯是曾经在整个位面呼风唤雨的颠峰存在,但在真正成神之前,他还是保留了一些世俗化的喜怒哀乐,尤其是有感于即将来临的自由,他真是有点情难自禁。

    自上次比萨星空一战,潘帕斯的一半力量被打散,还原成了毫无属性的本源力量,消散在了宇宙之中。他自己也身受重创,庞大的威能被修罗之瞳封印,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为了活命无可奈何的选择了沉睡。但是,精明的潘帕斯在参加准神祗大战前,给自己留下了一条后路。他通过桑普多里亚传下“神旨”,密令热那亚主持修建了一座重生祭坛,地址就选在了离战场距离刚刚好的英雄冢,可以通过默念密语进出。祭坛中除了可以帮助亡灵附体重生的洗魂床,保证洗魂床可以正常运转的巨大能源,还特意准备了一枚可以化为金鹰图腾的潘帕斯徽章。因为担心自己的追随者们在边缘战役中全部阵亡,和他本身可能出现的意外,他带上了多米尼克这只蹩脚魔宠。多迷尼克虽然战斗力超逊,但他天生就是一个储存魔法的理想载体,而且是四眼体制,可以储存四个魔法。潘帕斯给他储存了两个传送魔法,危险时刻好逃命。另外一个是招唤魔法,用来唤醒沉睡中的自己和可能丢掉性命的手下。最后一个是宠弑魔法,一旦性命不保,可以让忠诚的多米尼克替潘帕斯壮烈捐躯。到目前为止,高瞻远瞩的潘帕斯基本上是算无意策,包括五个杰出的手下丧命于其他准事祗的追随者的卑鄙群殴,包括自己被揍成猪头。唯一的意外还是出在多米尼克身上,潘帕斯平时视如玩物的小多伽兽,在运用( 玉笛白马 http://www.xlawen.com/kan/4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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